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20日讯 贵州省348人通过培训考核取得了林木种苗检验员任职资格。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林木种苗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严格实行种苗“自检、复检、抽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贵州省林业厅于2009年10月组织培训,经考核,皮学祥等348人达到贵州省林木种苗检验员任职资格的要求,省林业厅为他们核发了林木种苗检验员证、检验员印章及岗位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