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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新规规范 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新规规范

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

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相关监管要求,为对标最新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本协会章程,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运行管理,经协会研究,对本会所有分支机构进行整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调整分支机构人员称谓。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各分支机构原有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称谓统一调整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委员;分支机构不再设置秘书长职务。

二、调整分支机构决策机制。取消分支机构理事会决策层级,委员会为分支机构唯一决策机构,分支机构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

三、落实全面自查整改要求。请各分支机构对照民政部新规及协会制度,逐项梳理调整任职称谓、机构议事规则、文件落款、宣传材料等相关事项;面向所属会员单位做好政策传达、宣传解读与咨询答疑工作,及时完成全部整改落实。

四、工作咨询。各分支机构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如遇疑问,请联系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4239485

特此通知。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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