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推进标本兼治,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是一个创新之举,是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党中央分别于2013年和2018年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出台了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坚持问题导向,基础主干法规要补上,作出的规定要切实管用。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要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实践经验提炼为制度规定,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法规制度相协调,下位法规制度同上位法规制度相衔接,实体性、程序性和保障性法规制度相配套,形成整体效应。要与时俱进推进制度改革创新,把管党治党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组织制定修改党内法规,使管党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标本兼治,关键在治,治是根本。建章立制,要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体现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制度,不能大而全也不能小而碎,不能“牛栏关猫”也不能过于繁琐。要既坚持解决问题又坚持简便易行,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切中问题要害;既坚持目标导向又坚持立足实际,力求把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统一起来;既坚持创新发展又坚持有机衔接,同党内法规制度融会贯通,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同时要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
四、狠抓制度执行,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依规治党必须强化制度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摘编》第七至第十专题,集中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制度执行、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等的重要论述。
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没有严明纪律作保障,制度就是一纸空文。要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得到充分释放。要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