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一个显著特点是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大多数,同时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在标准尺度上,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有更高更严的要求,不能上下一般粗。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不要当法盲,也不要当党规盲。要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同时,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约束党员、干部,使党永葆先锋队的政治本色。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征程上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结合学习《摘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