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林木种苗管理站,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营林处(种子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林木种苗站, 计划单列市林业局林木种苗站:
最近,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我市林木种苗发展的通知》(渝林造[2008]22号)。《通知》中提出的系列政策措施,对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保证林木种苗供应,促进林木种苗工作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现将《通知》全文转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附:《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我市林木种苗发展的通知》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转发 重庆市 加快 种苗发展 通知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2008年6月10日印发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加快我市林木种苗发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财政局:
为加快我市森林工程建设步伐,满足工程建设的种苗需要,促进林木种苗事业发展,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就加快我市林木种苗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林木种苗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林木种苗是国土造林绿化的基础。近年来,我市林木种苗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量不能满足森林工程和生态建设的需要,尤其是速丰林、生态林苗木缺口大。基地规模小、基础条件差、品种结构不合理、良种使用率低、经营效益低等问题已制约了林木种苗的发展。为此,要把林木种苗的发展和种苗基地建设放在整个森林工程建设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林木种苗培育力度,为森林工程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品种对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林木种苗。
二、发展林木种苗的目标任务和原则
坚持林木良种繁育,有计划推进林木种苗又好又快地发展。具体目标是:用两年时间改造现有生态苗圃2万亩,新建大中型生态苗圃2.2万亩。(新建、改建生态苗圃计划见附表),使全市生态苗圃总规模达4万亩以上,年产合格生态苗木4亿株以上;绿化苗圃12万亩以上,年产绿化大苗3000万株以上。林木种苗发展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实施、市场运作”的原则。对速丰林、生态林种苗实行订单育苗,政府给予引导,适当扶持;对绿化苗木生产实行市场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