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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生态、有机、绿色、品牌、多样化是林下经济的特色。农民将长期积累的生存智慧和市场机制融合在适宜的生产选择中,创造出了丰富多样的发展模式,并用不断增长的财富诠释着发展选择的正确性。然而,山东目前林下经济总体规模小,专业化水平不高,这不仅仅是因为缺乏整体规划指引问题。一是要有好项目,能够让农民乐于选择,且收益大,承担风险小。二要有一定的启动资金,尽管很多农民明白,发展林下种养殖是一条致富增收的好路子,但是无奈启动资金不足,有心无力,被迫放弃发展机会。三是经营风险如何防空,在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很不充分的情况下,许多农民选择外出或就近打工,而不是选择利用林地搞种植和养殖业,其主要原因是这种经营风险农民不愿意或没能力承担。四是市场如何开拓,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产品经营中,大多数只能坐等外地经销者上门收购或市场零售,因而无法保障较好的效益。五是基础设施要加强。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地方普遍存在路、电、水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致使一些先进的种养方式无法推广,制约着林下经济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
  三、《意见》提出了我省发展林下经济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四个坚持”,即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开发利用经济林地和用材林地林下资源,科学合理地利用生态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坚持突出特色,分类实施。合理选择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重点培育区域化的林下特色产业;坚持政策扶持,农民增收。制定完善各项政策,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林下经济发展给予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示范引导。大力推进基层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基地(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注重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配套发展。
  四、《意见》提出了我省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总体目标
  在总体目标上,提出了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从2013年起,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示范点600个。力争到2015年,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700万亩,产值突破700亿元,拉动直接就业240万人;2020年发展到1300万亩。在发展林下经济的过程中要促进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创立特色品牌,实现产前、产中、产后有机衔接,逐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和“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生产、加工利用和销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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