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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五、《意见》提出了我省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建设任务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状况等情况,科学制定本地区的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创新发展机制和经营模式。突出特色,科学布局,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
  二是扶龙头建基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在技术和资金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强化品牌意识,因地制宜发展品牌产品,加大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力度,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林下经济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各级政府加大科技支持和投入力度,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尽快完善农民、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机制,搞好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品种的科技开发,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加强林下经济新模式的研究,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
  六、《意见》提出了我省发展林下经济的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要建立林下经济发展组织机制,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落实奖惩。各级林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科技、农业、渔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服务,扶持林下种植、养殖重点项目;水利、交通运输、电力、电信等部门要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部门要将林下经济发展与产业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林下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拓展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林下经济技术推广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积极探索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对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商务、畜牧等部门要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有关林业发展资金和建设项目,要加大对林下经济的支持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实际需要,将林下经济保险纳入农业保险统筹安排,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林下保险产品,降低林农发展林下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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